認定為工傷的職工,醫(yī)療終結后可申請工傷醫(yī)療待遇,申領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1、《工傷待遇申領表》;
2、轉診轉院、舊傷復發(fā)或治療工傷導致疾病的,需提供轉診轉院、舊傷復發(fā)治療審批表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工傷導致疾病確認書復印件;
3、住院治療的需提供:費用票據原件、費用明細清單、診斷證明、病案首頁、長期醫(yī)囑、臨時醫(yī)囑、入院記錄、出院紀錄、150元以上的單項檢查報告單、超范圍用藥知情同意書復印件等資料;
4、門診治療的需提供:費用票據原件、門診病歷、復式處方、150元以上的單項檢查報告單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申領小工傷待遇的,需提交下列資料:
1、渭南市小工傷待遇一次性結算申請表(一式四份);
2、費用票據原件、診斷證明、完整病歷、復式處方、各項檢查報告單復印件;
3、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證明)復印件、兩人以上證言材料(證人簽名并加按手印)和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需申領傷殘待遇的,提交下列資料:
1、《工傷待遇申領表》;
2、已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需申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的,還需提交解除勞動關系的資料或證明、雙方解除工傷保險關系的協(xié)議、用人單位給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憑證等資料。
已作出工傷認定,需申領工亡待遇的,提交下列資料:
1、《工傷待遇申領表》;
2、申領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還需提交被供養(yǎng)人的戶口簿和(或)身份證件復印件、供養(yǎng)親屬待遇申領承諾書。
申請其它待遇需提交的資料:
1、經批準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康復治療、配置輔助器具,報銷交通費的,需提供票據原件、《工傷待遇申領表》、經辦機構審批表復印件;
2、經批準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報銷住宿費的,需提供票據原件、《工傷待遇申領表》、經辦機構審批表復印件。